
Post By:2009-7-4 8:40:53
本报昨日报道“汉阳区80余路口红绿灯将‘停摆’”一事后,供电公司昨日暂没中断交通信号灯的供电。
记者调查后发现,市城管局近两年没有将全市交通信号灯的电费列入预算,目前信号灯电费主要由各交通大队自行垫付。
昨日上午,记者在汉阳交通大队了解到,2005年以后,信号灯电费先由各大队垫付,然后报给市交管局设施处,由设施处报给市城管局,最后由市城管局把信号灯电费划拨到各交通大队。
记者昨从武汉供电公司了解到,除汉阳区外,我市其他城区交管部门的红绿灯电费基本缴清,仅个别红绿灯有百元欠费。
昨日下午,记者从市城管局计财处了解到,2006年,市城管局确实有一笔款项用于支付全市的交通信号灯电费。记者在计财处一份资料的支出名目上看到,到2007年底,交通信号灯电费还有35.89万元余额。到2008年上半年,这笔余款已全部用完。近两年来,市城管局再没有将交通信号灯电费列入预算。
昨日下午,市财政局预算处一位负责人表示,他将马上将此事向上级汇报,相信局里会与市交管局、市城管局有关部门协商,两个工作日内会有满意的答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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